临近春节,为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2021年1月15日,福州市工信局电力执法办携手闽侯工信局电力执法办走进闽侯白沙中铁二十四局闽侯白沙公路工程项目部,给项目的管理人员举行了一场紧扣电力安全的宣贯会。贯彻会以案说法,着重施工安全“防外破”,生动阐述“依法保护电力设施,共同守护城市光明”的主题。
外力破坏是指人们有意或者无意造成的线路部件的非正常状态而实施的损毁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会造成线路的不安全现象或故障。 在日常施工中,我们常常遇到的电力设施外破的类型主要有:货车装运土石方、吊车吊物、水泥泵车灌浆、塔吊吊物、挖掘机、采砂船过高触碰高压导线;在杆塔基础附近挖沙取土;钻探、挖掘机挖破电缆等。为安全生产,人们需要时时刻刻谨守安全线。、
为了避免外力破坏电力设施,除了贯彻会的普法宣讲,福州电力执法办工作人员针对大型施工项目,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巡查;运用实时监测发送图像系统进行远程管控;在施工点和潜在“危险点”张贴警示牌,在施工塔吊、车辆的驾驶室张贴安全告知书。
外力破坏电力设施引起的后果不仅仅只是停电,有时候还有可能影响人身安全。临近春节,城市建设施工进入冲刺阶段,开挖施工点多,如若施工缺乏前期协调和保护意识,电缆遭受外力破坏的几率大大增加。福州电力执法办呼吁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电网安全。同时,提醒广大群众,如发现破坏电力设施的行为发生,可立即拨打福州电力执法办电话0591-87721379。《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三十二条 用户用电不得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对危害供电、用电安全和扰乱供电、用电秩序的,供电企业有权制止。
第五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和电力线路设施及其有关辅助设施。在电力设施周围进行爆破及其他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的,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规定,经批准并采取确保电力设施安全的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时,应当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